現金券條款:
a.本現金券由燉奶佬餐廳/大姆指餐廳/1樓冰室承兌。(如商戶分店有所增減,恕不另行通知)
燉奶佬餐廳
屯門屯利街1號華都商場3樓華都大道3A1號舖電話:2459 3481
天水圍天湖路1號嘉湖新北江商場A182-A186及A198-A200舖電話:2445 6321
沙田大圍道100號天寶樓地下8號舖電話:2608 1331
沙田第一城第一城中心地下G88-G89號電話:2648 6778
上水龍琛路22號E舖地下及閣樓電話:2673 6911
青衣青綠街7-19號青怡薈地下4-7號舖電話:2495 3301
荃灣大河道99號99廣場地下1A-1E號舖電話:2439 9728
荃灣大壩街63-65號地舖電話:2498 5662
荃灣眾安街122號地舖電話:2771 2733
荃灣麗城花園一期商場地下6A-6B號舖電話:2577 1755
美孚美孚新邨第五期蘭秀街6A及6B號地下N21-22號舖電話:2959 1126
大姆指餐廳
屯門時代廣場北翼第一層8,18,19號舖電話:2440 4321
1樓冰室
新界元朗康景街23B號地下電話:2491 6722
新界元朗谷亭街9號地下電話:2960 0820
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228號地下電話:2522 9400 (已結業)
b.本現金券面值為$50港元。
c.本現金券可按券面值於上述商戶及其聯營機構之任何分店,包括簽發本現金券後開設的任何分店,換取由上述商戶及其聯營機構提供的所有食物、飲品及服務,惟不得兌換及找贖現金。
d.本現金券有效期為自會員購買日期起計三個日曆月(包括所有公眾假期)。
e.本現金券如有遺失、損壞或塗改,上述商戶、其聯營機構及飲食天王(投資)有限公司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f.本現金券須經上述商戶及飲食天王妥為蓋章或簽署方可生效。
g.本現金券不設最低消費額。上述商戶及其聯營機構之任何分店,包括簽發本現金券之後開設的任何分店使用時不得對之加以任何限制。
h.即使上述商戶及其聯營機構之任何分店,包括簽發本現金券之後開設的任何分店提供任何優惠、折讓或促銷,本現金券亦可隨時使用。
i.本現金券一經簽發,衹可於上述商戶及其聯營機構之任何分店使用,不可無故退還。
j.如遇上述商戶及其聯營機構於現金券使用時加以限制,本現金券持有人可憑未經使用之有效期內現金券,連同正式收據,申請退回購買本現金券之款項。
k.除非上述商戶及其聯營機構全線停止營業,本現金券持有人方可憑未經使用之有效期內現金券,連同正式收據,申請退回購買本現金券之款項,或換取其他商號之現金券。
l.若現金券為影印本即告無效。
m.此現金券條款與條件是飲食天王與上述商戶雙方之合約條款與條件。並不是對飲食天王與上述商戶的產品或服務之商品說明。
n.使用本現金券時如有任何問題(包括商戶拒絕接收現金券),請與當值客戶經理或致電飲食天王熱線3121 5525。